据红星新闻媒体发布,年12月22号,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案子。24岁的被告人魏冉以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。
魏冉案发前是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交警大队的一名辅警。因为感情纠纷与年1月21日翻墙进入前女友与其男友的住室,用尖刀和三棱刺,还有电击棍,杀死了前女友的新任男友,并弄伤了前女友黄某。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。
笔者进一步了解此案得知,魏冉此前作为交警大队的一名辅警,在同事和领导的眼里,工作是勤恳的,平时话语也不多,看不出什么异样。在案发前,他谈过三个女朋友,三段感情都是以对方抛弃了他而结束。这也是他挥刀杀人的主要原因。
三段感情都被对方抛弃,这是为什么呢?是他长得不好?还是他的家庭情况不好?还是女孩嫌弃他不是正式的工作?通过熟知他的同事介绍,魏冉长得数中等偏上,个子也不矮。他是独生子,家庭情况不是大富大贵,但是还算殷实,辅警的工作虽说暂时没有正式编制,但一个月也有两三千块钱的工资,加上部分奖金,也够他自己开支的了。
看来这些都不是女方离开他的原因。笔者再次审视魏冉的整个案子,觉得三个女孩都离开他的原因,是她们都看到了他身上所负荷的危险的东西。
1、无端猜疑,强烈的占有欲
魏冉谈的第一个女朋友,是他的小学同学,叫邱某。
两个人确立恋爱关系以后,魏冉就经常怀疑邱某和前男友还有往来,多次跟踪盯梢。威胁并限制邱某的行为。
曾经有一次把刀架在邱某的脖子上,让她说出前男友的联系方式。
他的第二个女朋友叫张某,相处不到四个月。张某称,魏冉不但限制她的行为,天天查她的手机,看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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